中心供氧系统氧气站房的通风注意事项与要求
点击:发布日期:2025/3/20
采暖注意事项
1. 禁止使用明火或电加热散热器:制氧站房、灌氧站房、氧气储罐间、液氧储罐间、氧气汇流排间等严禁采用明火或电加热散热器采暖。
2. 采暖温度要求:
- 气体贮罐间、低温液体贮罐间等室内采暖计算温度不宜低于5℃。
- 空瓶间、实瓶间不宜低于10℃。
- 除上述房间外的生产房间不宜低于15℃。
3. 散热器防护措施:气体贮罐间、贮气囊间、低温液体贮罐间、实瓶间、空瓶间、灌瓶间的散热器应采取局部隔热措施。
4. 采用集中采暖时:应以热水为介质,供水温度不应大于85℃。
通风注意事项
1. 通风换气次数:
- 氧气站房应通风良好,换气次数不应少于8次/小时。
- 催化反应炉部分、氢气瓶间、氮气压缩机间等的自然通风换气次数每小时不应少于3次,事故换气应采用机械通风,换气次数不应少于12次。
2. 通风设备要求:氧气站房内应安装通风设施,避免阳光直射,室内氧含量不超过23%,并安装防爆灯具。
3. 事故通风:在可能发生泄漏或事故的区域,必须设置机械通风系统,确保事故排风符合安全要求。
4. 空气流向:通风系统应确保空气从清洁区流向非清洁区,避免交叉污染。
其他注意事项
- 氧气站房应设置在独立房间内,避免与其他功能区混用。
- 站房周围应设置“禁止烟火”标志,并安排专人维护。
1. 禁止使用明火或电加热散热器:制氧站房、灌氧站房、氧气储罐间、液氧储罐间、氧气汇流排间等严禁采用明火或电加热散热器采暖。
2. 采暖温度要求:
- 气体贮罐间、低温液体贮罐间等室内采暖计算温度不宜低于5℃。
- 空瓶间、实瓶间不宜低于10℃。
- 除上述房间外的生产房间不宜低于15℃。
3. 散热器防护措施:气体贮罐间、贮气囊间、低温液体贮罐间、实瓶间、空瓶间、灌瓶间的散热器应采取局部隔热措施。
4. 采用集中采暖时:应以热水为介质,供水温度不应大于85℃。

1. 通风换气次数:
- 氧气站房应通风良好,换气次数不应少于8次/小时。
- 催化反应炉部分、氢气瓶间、氮气压缩机间等的自然通风换气次数每小时不应少于3次,事故换气应采用机械通风,换气次数不应少于12次。
2. 通风设备要求:氧气站房内应安装通风设施,避免阳光直射,室内氧含量不超过23%,并安装防爆灯具。
3. 事故通风:在可能发生泄漏或事故的区域,必须设置机械通风系统,确保事故排风符合安全要求。
4. 空气流向:通风系统应确保空气从清洁区流向非清洁区,避免交叉污染。

- 氧气站房应设置在独立房间内,避免与其他功能区混用。
- 站房周围应设置“禁止烟火”标志,并安排专人维护。
- 氧气管道应敷设在通风良好的位置,避免与生活、办公区直接接触。